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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速
原來這空氣中一點點的波動 讓遠方的燈火 閃閃爍爍
這需要多少空氣分子? 優質的 不良的 劇烈的溫柔的 讓所有東西 忽明忽暗
從11F出發 走下去 再走過去 需要多久多遠
到新光三越那邊可能要兩個小時 但新光三越的燈火沒有閃爍 而是更遙遠 更後面的夜幕 再努力揮手
如果我用跑的 會不會快一點 騎機車呢 應該更快 還是我用閉上眼睛用想念的?
但是閉上眼睛就一幕幕了 我想要的是睜大眼看清楚
一樣的羅斯福路 一樣被倚靠著的 一樣的速度回去
那時候有想過現在嗎? 所以現在是不是該假設未來?
謝謝你 愛過我
沒讀過那樣的文字不知自己可以給人幸福 給人信心 給人溫暖的記憶
你會這樣紀念嗎 我記得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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